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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7-26 08:00

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项目整体包括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清水输水工程、中水输水工程等。

净水厂位于老湖镇二十里铺电灌站,净水厂采用“预处理(高锰酸钾氧化、粉末活性炭)+常规处理(折板絮凝复合沉淀池+V 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深度处理(超滤 +低压反渗透)”的净化工艺。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广立

电    话: 13563816871

邮    箱: dpzls001@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广大市民,尤其是项目附近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广大市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以从国家环保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意见并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广大公众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意见表提交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应实名提交意见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信息不全的意见表不予受理。

对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在此次受理范围之内。

 

 

 

 

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