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项目(一期)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
建设内容: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项目整体包括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清水输水工程、中水输水工程等。
净水厂位于老湖镇二十里铺村电灌站,净水厂采用“预处理(高锰酸钾氧化、粉末活性炭)+常规处理(折板絮凝复合沉淀池+V 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深度处理(超滤 +低压反渗透)”的净化工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广立
电 话: 13563816871
邮 箱: dpzls001@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ZB2Ip6u89eoC5iED7GSCA
提取码:zcpt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方式和途径: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厂界周围2.5km范围内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信息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9月14日